为切实提升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健全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老年人等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基础,《意见》强调,应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共治,政府引导、统筹推动,试点先行、稳步推行”的原则,聚焦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等社会成员出行、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推行无障碍设计、设施及服务等无障碍环境认证。
《意见》提出,在推广应用方面,重点开展“建立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供给”“推动认证实施”“鼓励结果采信”四个方面任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残联积极推动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市场采购等领域广泛采信无障碍环境认证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培训典型、抓好试点和示范,推动无障碍环境认证普及覆盖。
《意见》还要求,认证机构应当在取得无障碍环境认证资质后依法开展认证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和频次,对获得认证的无障碍环境实施有效跟踪检查;认证机构应当公开认证收费标准和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注销或者撤销的状态等信息,接受社会的查询和监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残联对无障碍环境认证及采信应用等活动与结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认证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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